福贵,在地主家出生的纨绔子弟,嗜赌如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父亲被气死,妻子一怒之下回了娘家。一夜之间,从家缠万贯到一无所有,从大少爷沦为穷百姓,命运就是喜欢开大多数人的玩笑,残酷而无情,悲剧也就从此开始。读到此处,只觉得福贵罪有应得,没有太多的同情,同时也感慨旧中国环境下的地主与百姓生活差异太大。穷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耕作,地主阶级却坐享其成,滋养了一批堕落而平庸的“富二代”。
开篇铺垫不多,情节却不断地转折起伏。原以为堕落的福贵或许只能流浪天涯, 但是他的妻子却没有放弃这个家,没有选择逃避。她带着她在娘家生下的女儿主动地回来了,回到了那个早已破烂不堪、穷困潦倒的家。
家,在当时那个一穷二白的年代,显得尤为珍贵。这也是文章第一处感人的地方——家人就是活着唯一的理由。福贵在前部分的描述中,无疑是一个失败到让人唾弃的男人,而妻子的默默无闻和任劳任怨却让读者觉得心头一暖。作为旧时代中国女性的代表,她用不离不弃证明了婚姻的誓言,家庭的责任以及对于丈夫的忠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不过是无奈、认命之举,也印证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落后观念。我反倒比较倾向于前一种描述,因为这会让这部小说增添些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