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书名很特别,是仿吴思老师《血酬定律》而拟的。
吴思老师专门写过关于“潜规则”的书,他的《血酬定律》一书也曾经掀起轰动。照理,卖相不错的我应该回避。因为我是“色酬定律”的获利者,也就是社会上常说的“既得利益者”。
不过因为特别的经历,我后来成为“色酬定律”的小小反对者——至少也是持中者。那你说我女友还那么好看?对!
可是,当初如果不是我的持中影响到女友,或许我们的恋情中就不会有插曲。不仅如此,我后来“反骨”很厉害,几乎对很多社会规则持怀疑态度,更别说“潜规则”,所以人生故事就会多好多,同时,朋友也会多好多,如果从不知姓名,后来再也不见终身不会再见也算的话。
最终,我承认“色酬定律”,也不反对靠此占些便宜,只是不要过度。同时,也暗暗希望此定律不会总是发生效力,哪怕只是偶尔一两次。
再把之前的疑问解答一下——我不该因为姊妹漂亮就非娶不可,我也不该因为姊妹漂亮就非不娶不可。走极端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