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经济制度
封建时代,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土地为封建贵族所有。
汉代因为土地私有耕者有其田 才有了自由卖出,才开始有兼并,才使贫者无立锥之地。
当时农田租入归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属少府供皇帝私用,盐铁商是当时最大最易发财的两种商业,所以竹海成员开山出铁的主权收回皇帝手里,汉武帝把所有权收回政府派官吏去烧盐铁,其利息收入则全部归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