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想你的深夜放一束烟火》看完了。
在最后的一章节里,他写了一封遗书,在他40岁。
看完之后其实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他这个想法还是触动到我了。
和刘同一样,小时候的我一直觉得只有有钱人死之前才需要遗书,内容无非是名下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但是他的这份遗书写的是他自己的心路历程,是一些他父母不能理解的小想法。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之前外教布置的一个作业,他说假如你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请列举你最想做的十件事情。
在做这个作业的时候,我觉得很困难。因为我没有怎么想过这个问题,我没有想过我的生命如果只剩下三个月这件事情。我总觉得人生漫漫,什么都可以慢慢来。
但是人的生命毕竟是有限的,常想这个问题的人,想必她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也是非常的清晰,也更加懂得时间的宝贵。
所以,当自己觉得没劲的时候,也可以想一想,假如你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那么你最想做的十件事情是什么呢?
人生也是在不断的思考当中,更加的了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