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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在历史与人文之间徘徊》之审美场——文学的艺术特性(一)

2024-01-26 1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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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一场是一种广延性的事物,就其性质而言,既有社会性,又有个人性,既是意识,又是无意识。既具有感性,又具有理性,既具有娱乐功能,又具有教化功能。

文学作为人的一种精神活动是十分复杂的。


探讨文学的艺术特性这个问题要运用从“事变的总和”和全部联系中的辩证法和运用“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格式塔理论和一般系统论原理,从文学内部诸因素的整体联系中去把握文学的艺术本质。

童庆炳先生提出,文学的艺术特质不存在于文学的个别因素中,而存在于文学的全部因素所构成的复杂的结构中。我们假设有这么一种东西是“君临”一切的,“统帅”一切的。有了它,作为艺术的文学才成为文学,离了他,文学就变成了一些人、事、景、物的堆砌,这样看来文学的艺术特质不是别的就是文学的“格式塔质”。“格式塔质”这个概念是由早期的格式塔心理学家奥地利学者艾伦费斯首先提出来的。

任何真正的诗,真正的小说,散文,剧本都存在着这种“格式塔质”,正是他表现了文学的艺术特质,把艺术与非艺术区别开来,把文学与非文学区别开来。

文学的这种“格式塔质”是“审美场”。“审美场”是作为艺术的文学的整体性结构关系生成的新质,当人们面对一部文学作品可以循迹而找到创造、反映、心理、社会、评价、道德、游戏、语言多因素,在这里却找不到“审美场”这种因素。但文学结构中的诸因素所形成的有机网络关系产生一种整体质,一种新质,这就是审美场。审美场虽不是作为文学结构中一种因素而存在,不可寻迹以求之,但他却是决定艺术文学的整体性的东西。他在文学结构中其整合完形的作用。他不属于具体的部分,又统领各个部分,各个部分必须在它的制约下才显示出应有的意义。文学有了它,人们看不见,摸不着。但缺了它,文学就立即化为非文学。

审美场作为文学的格式塔质,虽不是文学的一个具体因素,却比一个具体因素重要的多,正是他把一切非审美的因素整合在一起。使文学成为了文学。审美场就是“维纳斯腰带”,只有偷到“维纳斯腰带”(审美场)的作家才是真正的作家,而只有这种作家才能创造出真正的艺术文学作品。


今天的小番外:今天中午就已经打卡了,早上睁眼就把单词背了,鼓励一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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